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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大洋新聞 時間: 2014-01-10來源: 信息時報 作者: 李慧燕
  信息時報訊 (記者 李慧燕 實習生 汪莉玲) 信息時報報道了《拼車出行仍屬非法營運》(詳見1月9日A17版)後,昨日,廣州市交通部門明確表示,交通部門將對廣州市拼車現象進行研究和評估,不過,對以合乘名義進行非法運營也不會手軟,將依法處理,最高可罰10萬元。
  “目前,全國各地交通運輸部門對拼車出行所持態度均不一致。”廣州市交通部門有關負責人指出,從目前廣州市有關網站上發佈的拼車信息上看,有關拼車網站上每天發出的拼車邀約信息數量較少,“也較少出現相關爭議和糾紛,拼車行為在廣州市還未發展為一種普遍現象。”
  廣州市交通部門有關負責人談到,由於合乘涉及較多法律責任問題,北京有關部門建議合乘雙方應預先簽訂有關協議明確責任,並不得以盈利為目的。而小客車合乘屬於新生的市民出行方式,目前在廣州市市民的各種交通出行方式中所占比例較低,涉及法律問題較多,其可行性仍在探索。對此,廣州市下一步將對廣州市拼車現象進行研究和評估,以建設公交都市為契機,為廣大市民提供更好、更便利的交通服務。
    (原標題:交委:將評估廣州拼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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